石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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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

2024-05-01 13:33:11 鲍勃体育官网app

  石门县隶属于湖南省常德市,地处湘鄂交界,东望洞庭湖,南接桃花源,西邻张家界,北连长江三峡,有“武陵门户”与“潇湘北极”之称。石门县拥有“中国名茶之乡”“中国茶禅之乡”“中国绿茶出口基地县”“中国柑橘之乡”“中国早熟蜜橘第一县”“湖南省旅游强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县和国家卫生县城(2021年)等荣誉称号。石门县面积3970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3个镇、4个乡,非流动人口为56万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480家。

  2019年11月,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创建动员大会。2020年11月,湖南省食安办发文公布石门县为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县名单。2021年3月,成立了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3名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名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27个县直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铺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大会,建立并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督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密集研究部署调度,高位协调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出台《石门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试行)》《石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重要文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畴,定期研究解决明显问题,密集研究部署调度。建立县委巡察与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党委政府巡(督)查,县人大把食品安全列为重要监督内容,组织并且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大检查;县政协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评议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县长任主任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及时作出调整人员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员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制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工作督查等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组建340人的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按2000元每人每年标准补贴。每年对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县乡两级食安委(办)代表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拓展,成员单位依职发挥作用明显,坚持年初有安排、半年有调度、年底有考核;其他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协作机制运行趋于顺畅,形成了共治合力。

  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战略,坚持做到“四纳入”“四写进”(即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纳入绩效考核、纳入县委巡察重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写进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报告)。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完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20至2022年全县每年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分别达447.6万元、651.6万元、900.95万元,三年累计投入2000.15万元。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全方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多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农药减量行动,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落实定点屠宰制度,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打击生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在县城区建立活禽集中交易屠宰市场,实现集中检疫。

  二是严把农产品及粮食质量安全关。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建立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基地211个。建立健全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严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途。加强粮食质量抽查和专项检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三是实施“最严执法”。深入开展“护苗”“护老”“网剑”等攻坚行动、特色食品全产业链排查整治、“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守查保”和“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公安“警务联络室”,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启动创建以来,全县共办理食品安全违法一般程序案件855起,查处无证生产经营6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移送涉刑案件28起,移送起诉16,刑事判决11人,被列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

  四是深化综合治理。规范“三小”管理,对小作坊实施分类许可,建立禁止性许可目录。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组织并且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整治使用禁限用农药、瘦肉精、违禁药物和私屠滥宰、制假售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面启动全县学校食堂建设三年行动,投入资金约853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项目10个;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辖区内学校100%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100%实现视频厨房全覆盖。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4837余家次,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658起,其中整治校园和周边流动摊贩27个。

  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充分的发挥基层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按照“16个一”的标准,实施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达标工程,并获省、市2021年度典型创新举措通报表扬。持续加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新建2处监管所(太平、所街),置换2处监管所(楚江、壶瓶山),提质改造1处监管所(夹山),各监管所均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单位配备了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各乡镇(街道)快速检测、农残检测室检测设备配置规范,各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全县27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监管派出机构11个(其中“一乡一所”3个、区域中心站所8个),建成27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农村、发改等管理机构均配备了专职监管力量、专业检验测试设备,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专业检验测试机构能力逐步加强。全县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2%,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业务培训时间达到40课时。

  三是加大检测力度。积极地推进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全覆盖日常监督抽检项目。2020—2022年,全县每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监测)2265批次、2369批次、2662批次,抽检量分别达到4.0批次/千人、4.2批次/千人、4.8批次/千人,抽检结果100%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建成3个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快检室。县级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设立哨点医院。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全县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形势会商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实战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大幅度的提高。近年来石门县未发生较大级别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持续开展全覆盖多轮次进口冷链食品检查,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贮藏、生产加工设施、生产经营场所预防消杀。

  一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作出批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专题汇报,亲自支持和协调安排县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包保工作,督促县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县乡两级食安办建立“一盘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县乡村一体推进。全县6480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数据核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ABCD四级包保主体台账、830名县乡村三层包保干部台账、2023年一二季度包保督导等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完成。

  二是健全诚信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标准、信用记录评价方法,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档案。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保险公司参与组建共保体食责险模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步覆盖所有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至2022年12月底,全县保险业务机构参与投保食责险,保险金额287万元,参保覆盖13余万人次。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在新闻媒体、网站开设“食品安全问计于民”专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100%。

  五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张贴标语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宣传片和科普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市县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新闻稿件、经验报道等。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20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3场次,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调查2次,访问9628余人,样本涵盖了不同性别、年龄、职业人群,具备了充分的代表性。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创新信用监管。以信用赋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管共治的四位一体监管新格局。构建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估模型,制定食品生产信用风险等级及分级标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全量归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

  二是创新智慧监管。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的技术,构建了食安智慧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支撑我县食品监管工作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先后建设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等项目,有效覆盖了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的全过程。

  三是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携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双证”入县,销售点销售的每一个品种食用农产品均有可追溯二维码,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质量放心可靠。逐步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上的水准,完善农贸市场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者档案,在农贸市场试点推广智慧化监管系统,经营者信息、产品进销情况、产品质量情况等全部能够最终靠智慧化系统实现公示、追溯、查询。

  四是创新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机制。保障监管网络畅通。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广泛“融”、现场“盯”, 破解机构不垂直管理后,沟通难、协调难、指挥难等问题,形成全县市场监管“一盘棋”的格局。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在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巡”、动态“查”的约束下,使“监管责任增到最大”“行政权力减到最小”,把监管做到“严而又严”、服务做到“优而又优”。促进监管效能提升。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检察、驻局纪检监察组商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联动办案制、联合督办制。通过函件催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实时掌握办案进度,确保案件快办快结。2020-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案件10起,公安机关立案8起,判决5人,纪律处理1人。

  五是创新“三小”综合治理。采取健全制度机制、实施提质改造、促进集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三小”从“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聚焦治“散”,强化统筹统管。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食品小作坊许可、监管事项,设立食品小摊贩规范点 3个,推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和划区集中经营。聚焦治“小”,凸显精致精美。采取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强化监管等手段,打造了2条食品安全示范美食街;实施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建设,切实改善和提升小餐饮卫生状况和门槛;强化合规帮扶、精细指导、宣传推介,打造一批精特非遗食品小作坊。聚焦治“低”,推动提质提档。多形式、多举措、多维度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实地观摩、开展指导帮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按照“三有”“四不”“五统一”的要求,实施规范管理;推动食品小作坊集聚基地建设,实现了“集中生产、集中排污、集中监管、集中检验测试”,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得以全面提档升级。通过“三小”综合治理,实现了整章建制、规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创新“明厨亮灶”监管。出台《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的通知》《小餐饮“明厨亮灶”及规范提质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县学校食堂和餐饮业质量安全大幅提升。

  七是创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积极推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八是创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针对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多、条件差,易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按照《常德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申报备案、现场指导全程管理工作机制,并安排了专项经费对信息收集、现场指导的工作人员予以经济补贴。三年来,多次开展农村厨师培训活动,备案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未发生一起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九是创新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工程,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品种改良和基地改造力度,积极创建“两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石门县是湖南柑橘大县,全县柑橘面积45.01万亩,年鲜果产量40.7万吨,产值8.21亿元,柑橘产业综合收入达11.7亿元,柑橘品牌价值预估23亿元。经过40余载创新发展,规模优势显著、产业带动作用强和社会影响深远构成了石门柑橘产业的鲜明特色。全县茶叶面积18.18万亩,鲜叶产值7.5亿元,干毛茶产量2.8万吨,加工产值20.3亿元,其中名优茶产量0.56万吨,产值9亿元。“石门银峰”在“2022潇湘杯湖南名优茶评比”绿茶组获一、二名;湖南石门渫峰名茶有限公司、湖南壶瓶山茶叶有限公司入选“潇湘茶品牌十大标杆企业”。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县委县政府积极地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但食品安全形势以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仍然不容忽视。

  (一)食品安全监管专业能力需逐步提升。本次自查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尚不能够满足需要,尤其是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少数基层监管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偏低,装备配备、检验测试设备不齐全。

  (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本次自查发现少数企业未能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范,未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立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存在食品安全自查和培训教育不到位等现象。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本次自查发现,经营者对食品安全专业相关知识,风险防范的相关措施了解还不够,社会面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亦有疏漏,参与度不够。应进一步强化推进社会共治力度,广泛促进从经营者到消费的人在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和认知素养方面的提升。

  通过三年创建,总的来看,创建以来,石门县紧扣创建要求、明显问题导向,坚持以“普惠共享、人民满意”为主题,全域推进创建工作,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总体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的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县食品安全状况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2020年度常德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在2020年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

  我们将从始至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措施,针对此次自评查摆的问题扎实攻坚、全面整改,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确保我县食品安全长治久安。